國內交換生
114學年度申請說明如下
【相關法規】 依據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 辦理
【申請期間】114年4月7日至21日止 (教務處最後收件日為21日)
【甄選簡章】甄選簡章
【申請文件】國內交換生申請表、國內交換生學習計畫書、在校歷年成績單、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無則免附)
【可申請交換學校及名額】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 (每校各10名,且單一系所至多錄取2名)
【交換期程】可選擇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或114學年度一學年
如有意願申請者務必閱甄選簡章,如有問題,可逕自洽詢教務處